频道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介绍 | 区域介绍 | 公众交流 | 办事大厅 | 专题信息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政府版 > >
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2007-08-07

一、  领导信息
(一)领导简历:
1、苗华波   局长
     1983.09—1984.08  长海县农渔业机械厂   技术员
     1984.09—1995.10  长海县档案局   管理员
     1995.11—201.04   长海县劳动局   科员、科长
     2001.05—2001.12  长海县计划经济委员会  科长
     2002.01—2003.09  长海县经济贸易局   科长
     2003.10—2006.04  长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科长、副局长
     2006年5月至今 长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2、张伟   副局长
    1987.09—1988.04长海县粮食局  科员
    1988.05—2006.05长海县委机要局  科员、副局长
    2006.05至今长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二)工作分工:
       苗华波:负责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人事、财务、安全监察等工作,主要分管办公室、监督监察科。
       张伟:负责机关党建、教育培训、安委办等工作,主要分管综合协调科。
 
二、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我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考核评定工作。
      3、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全县生产事故上报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结案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对全县重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评定、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对重点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技术监督部门分管的除外)、安全装置、防治职业危害的安全评价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管理并监督检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认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6、负责监督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的审批和监督检查;负责推广使用先进的安全生产装备和技术。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潜水、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职业危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部门设置: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监督管理科、执法监察队。
      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为: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党务、行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人事、劳资工作;承担行政接待及局内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安全生产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
      2、综合协调科: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信息;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审核、落实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体业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监督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县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批复和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仲裁、诉讼案件的办理;监督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潜水生产等重点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格认证和安全评价以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审批工作;负责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负责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统计上报工作。
      4、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程序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协助并监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负责本局分管的高危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监督执行工作;负责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办公室:联系人,王甲琴,0411—89884035;
      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孔凡涛,0411—89882386;
      综合协调科:联系人,姜晓宇,0411—89884035;
      执法监察队:联系人,孔凡涛,0411—89882386。
      单位传真:0411-89884035;E-mail:chajj@126.com
 
 

责编: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

               版权所有:长海县    维护单位:中共长海县委机要局    
             联系电话:89882625    邮箱:ch_lhj@dl.gov.cn    辽ICP备05024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