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信息
1、领导简历:
丛晓君,局长,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工学学士学历。
工作简历:1983年9月-1987年大连水产院海洋捕捞专业读书;1987年8月-1991年8月长海县职业高中教师;1991年8月-1992年11月长海县校办公司海达公司经理;1992年11月-1995年1月长海县远洋渔业开发办公室科员;1995年1月-1997年10月长海县水产局远洋渔业科科长;1997年10月-1998年9月长海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1998年9月-1999年2月长海县海洋乡党委副书记;1999年2月-2001年1月长海县海洋乡政府副乡长;2001年1月-2002年1月长海县海洋乡党委副书记;2002年1月-2005年2月长海县海洋乡党委书记;2005年2月至今长海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浩 ,副局长,男,1956年2月9日,中共党员,大专。
工作简历:1973年8月下乡插队;1974年12月-1986年12月参军;1987年-1998年9月长海县计划委员会;1998年10月-2006年5月长海县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008年6月长海县信息办;2008年6月至今长海县科学技术局。
刘毅,副局长,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简历:1973年1月-1974年12月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下乡知青;1974年12月-1979年12月海军旅顺37207、37013部队战士;1979年12月-1985年2月长海县公路段工会主席;1982年10月-1984年9月大连管理干部学院工学系学生(脱产学习);1984年9月-1985年2月长海县公路段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1985年2月-1989年6月长海县委组织部副主任干事;1989年6月-1991年4月长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91年4月-1995年3月长海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副局长;1992年12月主任科员;1995年3月-2002年1月长海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2年1月长海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庆之,副局长,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复县师范、中专学历。
工作简历:1978年8月-1980年7月复县师范学生;1980年8月-1982年7月长海县王家乡团委书记;1982年2月-1984年12月长海县科协科员;1984年12月-1990年7月长海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1990年7月-1995年1月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党委副书记;1995年1月-2000年1月长海县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副书记;2001年1月-2002年1月长海县科协副主席;2002年1月至今长海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2、领导分工
丛晓君:负责科技局全面工作。侧重财务、人事、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向上争取工作。具体分管综合科。
李浩:负责信息产业工作。
刘毅:分管项目科。侧重科技计划项目初步申报确立、项目组织实施、成果验收鉴定及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市场。负责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分管地震工作。
张庆之:侧重科技宣传、科技计划规划编制、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知识产权保护、文字综合、科技调研。分管渔业中心。
二、部门信息
1、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规定及实施措施;
2. 根据“科教兴县”战略要求,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 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4.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知识分子有关政策,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搞好科技与经济对接;
5. 搞好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6. 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成果验收、鉴定、登记及奖励工作,按照专款专用和效能的原则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建立并管理好科技发展基金;
7. 负责技术市场的建立和管理,审批管理技术中介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技术交易活动,合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8. 加强科技情报管理,建立健全科技情报网络,搞好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递;
9. 归口管理地震工作;
10.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11.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推进科技协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12. 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13. 协调所属团体间的关系,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14. 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后备人才;
15. 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科技政策条件的制订;对科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16.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2、机构设置:
(一) 综合科
1. 负责日常经费、劳动人事、工资管理,负责办公条件工作。
2. 负责科技贷款、科技周转金、科技三项费的合同管理,做好划拨和回收工作。
3. 负责会务;文件收发、传递、归档;材料打印、复印;印信管理;微机管理;档案管理。
4. 负责后勤、接待、福利工作;负责资产管理。
5. 负责内部制度建立和落实。
6. 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工作。
7. 负责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等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二)项目科
1.负责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2.负责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跟踪检查指导,做好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报告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科技体制改革的调研、综合及科技政策、法规的研究制订。
4.拟定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方案,监督检查科技三项费的使用情况。
5.负责向上级科委申报项目计划,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全县科技人才培训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抓好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外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
7.贯彻实施《技术合同法》,做好技术合同和技术市场管理。
8.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引进的计划、论证、立项工作。
9.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登记、申报和科技进步奖励工作,做好科技成果发布工作。
10.搞好科技经济情报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编发科技简报,负责科技保密体系。
11.负责新建科技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的审核上报工作;审批民办科技机构。
三、联系方式
丛晓君,局长,办公电话89886416
刘毅,副局长,办公电话89882963张庆之,副局长,办公电话89882963;
杨美琴,综合科长,办公电话89882808